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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五·一”放假的通知,结合学校教学安排等实际情况,“五·一”期间放假与调课等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5月1日至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课、上班。 二、为了保证本学期各课程的教学时数不变,方便师生过节,具体调课如下:4月28日(星期六)上双周四的课,4月29日(星期日)上单周一的课,4月30日上双周五的课。第11周的5月21日(星期一)上双周一的课,5月22日(星期二)上双周二的课,5月23日(星期三)上双周三的课。 三、放假期间各部门、学院安排好值班,确保学校教学、生活和工作秩序的顺利进行。 四、“五·一”放假期间,班车按节假日运行。 各学院(系)、部门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师生员工,师生员工也可以通过上海大学校园网“校部通知”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