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学生档案作用,规范学生档案的利用管理,确保学生档案的安全完整,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内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阅学生档案,利用者须持单位盖章、领导签字的查档函以及本人工作证,经档案馆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校内各学院(系)本科生辅导员因工作需要持本人工作证可查阅所分管的本科生学生档案,经学校研究生工作部授权的辅导员持本人工作证可查阅本学院(系)研究生学生档案。 二、校外单位,因政审、公证、办案等需要查阅学生档案,利用者须持单位介绍信、工作证或身份证,经档案馆审核同意后方可查阅。查阅人根据需要仅可摘抄档案内容。摘抄内容,经档案工作人员检查无误后方可盖章。 三、学生不能查阅本人的学生档案材料,办理公证等需相关证明由辅导员前来查阅处理。学生个人持本人学生证或身份证可利用本人非鉴定性材料,如成绩单、录取通知书等。 四、学生档案原则上只能在阅档室查阅。因特殊情况必须外借时,需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档案馆领导签字批准,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限期归还,不得擅自转借他人。归还时由档案工作人员清点、检查无误后予以注销。 五、查(借)阅学生档案,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查阅规定,严禁涂改、画圈、抽取、污损、折叠、撤换、撕毁档案材料。查阅人不得泄露或擅自向外公布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按照档案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馆不支持相机、手机等设备拍摄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确需复制档案内容的,须填写《档案复制申请函》,经档案馆审核同意后,由档案馆工作人员进行复制。 七、查阅结束后,查阅人填写《学生档案利用登记表》,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检查,检查无误后案卷及时入库。 上述未尽事宜,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档案馆 2016年5月修订 上海大学学生档案转递规范 本科生学生档案转递须有报到证或调档函或户口簿复印件(仅限上海户籍学生)等转档依据。报到证报到单位为公司的,且公司不能接收档案的还须提供三方协议复印件。研究生档案转递条件审核由研究生院负责,学生档案室负责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转递信息转递档案。 (一) 学生档案转递手续 1 、本科生档案转递手续 ( 1 ) 7 月毕业生大批量转递手续 1 学院统一将毕业生报到证白联及其他毕业生档案材料在指定时间 (具体时间根据当年学校放暑假时间确定) 前一并归到毕业生个人档案袋。 2 学生档案室根据就业办提供的就业信息在 7 月中旬集中转递档案。 3 应届毕业生考取外校研究生的,学生应及时将调档函交到学生档案室,学生档案室根据学生提供的调档函信息在 7 月中旬集中转递档案。 ( 2 )日常学生档案转递手续 1 学生向档案馆提交报到证或调档函或上海户籍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注:要求学生在报到证、调档函等空白处注明学生学号、手机号码。 2 辅导员将学生的报到证、调档函或上海户籍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归入学生个人档案袋。 2 、研究生档案转递手续 研究生档案转递手续由研究生院专职档案员负责解释、办理。 (二) 学生档案转递审核 学生档案在转递前,应对档案实体和信息进行检查和核对,对符合转递条件的方可转出。 1 、本科生档案转递审核 日常每周转递前,学生档案室将对档案实体及系统转递信息进行检查、核对。 ( 1 )档案齐全完整性检查。检查档案袋中高中档案、大学材料是否齐全完整。缺材料的不能转出,应联系相关人员补归,所缺材料补归齐全后再转递。 ( 2 )档案转递依据性检查。检查档案袋中是否有报到证或调档函或户口簿复印件。没有转递依据或依据不足的不予转出,应联系学生提供转递依据。 ( 3 )系统转递信息准确性检查。根据转递依据,检查输入系统的档案接收单位信息及备注信息是否准确。信息有误的进行修改。 2 、研究生档案转递审核 研究生档案转递审核由研究生院专职档案员负责。学生档案室根据研究生院提供的转递信息转递档案。 (三) 学生档案转出 符合转递条件的学生档案将按照转递流程、转递时间转出。 1 、转递流程 日常每周五(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学生档案室按转递流程集中转递审核通过的档案,每周一邮局取件走 EMS 快递流程。每年 7 月中旬集中转递毕业生档案。 2 、转递时间 学生档案日常每周转递一次,每年 7 月集中转递毕业生档案,具体转递时间见档案馆主页公布的每年上半年、下半年转递时间安排。 3 、转递方式 通过 邮局 EMS 以“学生档案专递”形式统一转递,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本人及私人携带。 4 、转递查询 ( 1 )通过档案馆网站主页的专题【学生档案】栏目查询。需输入学号和姓名,并且必须一一对应。查询结果中【档案现状】为“在校”,说明其档案还在学校。查询地址: http://www.dangan.shu.edu.cn/info/1001/2173.htm ( 2 )拨打电话 66133182 查询。转递高峰期间(暑期前后)查询学生档案去向的电话特别多,电话可能无法接通,可以网上查询,如网上查询有结果请不要再致电。 ( 3 )学生本人到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档案馆 108B 房间)查询。 ( 4 )档案转出后,上海市内一般 3 天后能收到,外省市一般 5 天后能收到。具体请联系接收档案单位。 5 、特别告知 学生毕业离校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出手续。不按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留存学校的,今后需要档案馆出具相关证明,档案馆不予出具,所以不建议档案留存学校,以免今后带来不便。 上海大学档案馆 2016年10月 上海大学本科毕业生如何办理个人档案转出手续 一、本科生档案的接收、移交、保管及归档内容 上海大学本科生新生档案由学院统一接收,学院辅导员在每年 10 月 30 日前统一向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移交。 上海大学本科生在校期间个人档案由学校档案馆保管。 毕业时由学生辅导员和教务员将学生大学期间的个人档案汇总放入学生个人档案袋。 大学期间的个人档案包括: 1. 上海大学录取通知书 2.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3. 上海大学学生成绩总表 4.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书 5. 上海大学学生体质健康卡(如有) 6.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即报到证白联,如有) 7. 入党申请书(如有) 8. 入党志愿书(包括预审转正全套材料)(如有) 9. 校级以上奖惩材料(如有) 二、本科毕业生档案如何转出 (一)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如何转出 1 、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的档案如何转出 第一步: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前往所在校区就业办办理鉴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前由学院统一向就业办领取;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蓝联,报到证白联由学院辅导员统一归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袋。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详情请联系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在报到证白联和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上面写好学号、手机号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四步:学校档案馆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并将档案统一转入单位或该单位挂靠的档案接收部门。 *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一般寄往单位;三资企业一般寄往该单位所挂靠的档案接收部门。 2 、不签订就业协议而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档案如何转出 ( 1 )第一种情况(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 第一步:由录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调档函。 第二步:学生将写好学号、手机号的调档函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三步:学校档案馆将学生档案统一寄往该单位。 ( 2 )除了第一种情况以外的: 第一步:学生毕业后凭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去户口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领取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 第二步:在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上面写好学号、手机号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三步:学校档案馆将学生档案转往学生户籍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3 、毕业后暂不就业(含自由职业、准备考研、出国留学等)学生的档案如何转出 第一步:学生毕业后凭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去户口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领取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 第二步:在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上面写好学号、手机号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三步:学校档案馆将学生档案转往学生户籍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转出 1 、经上海市批准落户的已经通过就业协议书鉴证并获取报到证的 第一步:学生在报到证上注明学号、手机号,并将报到证中的白联原件、就业协议书复印件及落户批复复印件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二步:学校档案馆将报到证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并将学生档案直接转寄至其用人单位或其用人单位委托的档案保管机构。 2 、未经上海市批准落户但在上海工作的 第一步:到学校就业办办理回原籍的报到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前由学院统一向就业办领取;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蓝联,报到证白联由学院辅导员统一归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袋。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具体情况请问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请在报到证上注明学号、手机号及档案投递的地址、邮编,并将报到证中的白联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四步:学校档案馆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根据报到证上打印的单位统一办理档案迁出 2 、回原籍工作的 第一步: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前往所在校区就业办办理鉴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前由学院统一向就业办领取;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蓝联,报到证白联由学院辅导员统一归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袋。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具体情况请问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请在报到证上注明学号、手机号,并将报到证中的白联和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四步:学校档案馆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并将档案统一转入单位或该单位挂靠的档案接收部门 *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一般寄往单位;三资企业一般寄往该单位所挂靠的档案接收部门。 4 、工作不在原籍和上海的 ( 1 )户口落在工作所在城市的 第一步: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前往所在校区就业办办理鉴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前由学院统一向就业办领取;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蓝联,报到证白联由学院辅导员统一归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袋。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具体情况请问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请在报到证上注明学号、手机号,并将报到证中的白联和就业协议书复印件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四步:学校档案馆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并将档案统一转入单位或该单位挂靠的档案接收部门 *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一般寄往单位;三资企业一般寄往该单位所挂靠的档案接收部门。 ( 2 )户口不落在工作所在城市,回原籍的 第一步: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打印回原籍的报到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前由学院统一向就业办领取;毕业生到辅导员处领取报到证蓝联,报到证白联由学院辅导员统一归到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放入学生个人档案袋。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具体情况请问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请在报到证上注明学号、手机号及档案投递的地址、邮编,并将报到证中的白联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四步:学校档案馆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并根据报到证上打印的单位统一办理档案迁出 (三)被录取为外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档案转出 第一步:由研究生录取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调档函 第二步:学生在调档函上写好学号、手机号并将调档函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 第三步:由学校档案馆在学生毕业后统一将其档案转出。 (四)被录取为本校研究生的本科毕业生档案转出 被录取为本校研究生,由档案馆直接转入研究生档案中。 (五)特别情况下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转出 1 、有专门的档案存放部门,或有保管档案资质的单位开出调档函。学生在调档函上写好学号、手机号,并将调档函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学校档案馆收到调档函后统一将档案转出。 2 、毕业时间超过两年打印不出报到证的非上海生源学生,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市一级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及下属单位开调档函。学生在调档函上写好学号、手机号,并将调档函交到或用挂号信或快递寄往:上海大学档案馆学生档案室 108B 房间(地址: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99 号 邮编: 200444 电话: 66133182 ),学校档案馆在收到调档函后统一将档案转出。 三、本科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去向 1 、通过档案馆网站主页的专题【学生档案】栏目查询。需输入学号和姓名,并且必须一一对应。查询结果中【档案现状】为“在校”,说明其档案还在学校。查询地址: http://www.dangan.shu.edu.cn/info/1001/2173.htm 2 、拨打电话 66133182 查询。转递高峰期间(暑期前后)查询学生档案去向的电话特别多,电话可能无法接通,可以网上查询,如网上查询有结果请不要再致电。 3 、学生本人到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档案馆 108B 房间)查询。 4 、档案转出后,上海市内一般 3 天后能收到,外省市一般 5 天后能收到。具体请联系接收档案单位。 四、特别告知 1 、学生档案是每个学生唯一的人事档案,学生档案的接收、保管和转递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 2 、毕业生档案由邮局 EMS 以“学生档案专递”形式统一转递,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本人及私人携带。 3 、学生毕业离校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出手续。不按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留存学校的,今后需要档案馆出具相关证明,档案馆不予出具,所以不建议档案留存学校,以免今后带来不便。 4 、由于毕业生毕业后的去向多种多样,个人情况也不尽相同。以上未列举的请联系档案馆学生档案室老师。 上海大学档案馆 2014年06月制定 2016年04月修订 上海大学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如何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一、研究生毕业后档案如何转出 (一)上海生源毕业生档案如何转出 1 、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档案如何转出 第一步: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前往所在校区就业办办理鉴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时向就业办领取。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具体请联系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将报到证中的白联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四步: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后,由档案馆将档案统一转递到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本人填写的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上的单位。 *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一般寄往单位;三资企业一般寄往该单位所挂靠的档案接收部门。 2 、不签订就业协议而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档案如何转出 ( 1 )第一种情况(签订劳动合同的是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 第一步:由录用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调档函。 第二步:学生将写好学号的调档函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 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三步:学校档案馆将学生档案统一寄往该单位。 ( 2 )除了第一种情况以外的 第一步:学生毕业后凭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去户口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领取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 第二步:将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三步:学校档案馆将学生档案转递到学生户籍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3 、毕业后暂不就业(含自由职业、准备考博、出国留学等)学生的档案如何转出 第一步:学生毕业后凭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和两张一寸照片去户口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或街道办事处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同时领取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 第二步:将人事档案传递告知单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三步:学校档案馆将学生档案转递到学生户籍所在区的就业促进中心。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转出 1 、经上海市批准落户的已经通过就业协议书鉴证并获取报到证的 第一步:学生将报到证中的白联原件、落户批复复印件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二步: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将报到证归入学生个人档案,由档案馆将学生档案直接转递到其用人单位或其用人单位委托的档案保管机构。 2 、未经上海市批准落户但在上海工作的 第一步: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打印回原籍的报到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时向就业办领取。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具体情况请问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将报到证中的白联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四步: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后,由档案馆将档案统一转递到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本人填写的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上的单位。 3 、回原籍工作的 第一步: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前往所在校区就业办办理鉴证手续或办理回原籍报到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时向就业办领取。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具体情况请问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将报到证中的白联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四步: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后,由档案馆将档案统一转递到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本人填写的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上的单位。 *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一般寄往单位;三资企业一般寄往该单位所挂靠的档案接收部门或各省市一级的人事局下属单位。 4 、工作不在原籍和上海的 ( 1 )户口落在工作所在城市的 第一步: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前往所在校区就业办办理鉴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时向学校就业办领取。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具体情况请问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将报到证中的白联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四步: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后,由档案馆将档案统一转递到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本人填写的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上的单位。 * 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档案一般寄往单位;三资企业一般寄往该单位所挂靠的档案接收部门。 ( 2 )户口不落在工作所在城市,回原籍的 第一步:到学校就业办办理打印回原籍的报到证手续 第二步:领取就业报到证。 a 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的报到证由学校就业办统一办理,在毕业离校时向学校就业办领取。 b 毕业后两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 , 报到证由学生自己办理,具体情况请问学校就业办。 第三步:将报到证中的白联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四步:由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将报到证白联归入学生个人档案后,由档案馆将档案统一转递到研究生院提供的、研究生本人填写的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上的单位。 (三)被录取为博士生或做博士后的毕业研究生档案转出 第一步:由博士生或博士后录取学校或培养单位出具调档函。 第二步:学生将调档函交到交到A400学生档案室(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第三步:由学校档案馆在学生毕业后统一将其档案转出。 (四)特别情况下毕业生如何办理档案转出 1 、有专门的档案存放部门,或有保管档案资质的单位开出调档函。学生将调档函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转出。 2 、毕业时间超过两年打印不出报到证的非上海生源学生,可以由户口所在地的市一级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及下属单位开调档函。学生将调档函交到交到A400学生事务中心(平时)或A410(寒暑假期间),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填报档案邮寄地址确认单(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电话: 66135616 )。 档案由学校档案馆统一转出。 二、研究生毕业生如何查询档案去向 1 、通过档案馆网站主页的专题【学生档案】栏目查询。需输入学号和姓名,并且必须一一对应。查询结果中【档案现状】为“在校”,说明其档案还在学校。查询地址: http://www.dangan.shu.edu.cn/info/1001/2173.htm 2 、拨打电话 66133182 查询。转递高峰期间(暑期前后)查询学生档案去向的电话特别多,电话可能无法接通,可以上网查询,如网上查询有结果请不要再致电。 3 、学生本人到校档案馆学生档案室(档案馆 108B 房间)查询。 4 、档案转出后,上海市内一般3天后能收到,外省市一般5天后能收到。具体请联系接收档案单位。 三、特别告知 1 、学生档案是每个学生唯一的人事档案,学生档案的接收、保管和转递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进行。 2 、毕业生档案由邮局EMS以“学生档案专递”形式统一转递,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本人及私人携带。 3 、 学生毕业离校后应及时按规定办理档案转出手续。不按时办理档案转出手续档案留存学校的,今后需要档案馆出具相关证明,档案馆不予出具,所以不建议档案留存学校,以免今后带来不便。 4 、由于毕业生毕业后的去向多种多样,个人情况也不尽相同。以上未列举的请联系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处老师。 上海大学档案馆 2014年06月制定 2016年04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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