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海大学《关于2006-2007学年寒假放假的通知》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07/02/01  江浩   浏览次数:   


校部各单位、各校区、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2006~2007学年寒假安排如下:
一、学生假期从2007年2月8日(星期四)至3月9日(星期五),3月11日(星期天)进行春季学期首日教育活动,3月1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研究生的假期,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由导师具体安排,首日教育时间与本科生相同。
二、教职工假期从2007年2月12日(星期一)至3月8日(星期四),3月9日(星期五)正式上班。
校属各生产、经营类企业,假期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决定。
三、各学院(系)任课教师应安排好冬季学期考试、试卷批改以及成绩登录等工作。
四、寒假及春节之前,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困难教职工与学生的慰问工作,关心假期留校学生的生活。
五、寒假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并在放假及春节前进行一次自查。
六、各单位在寒假中要安排好值班,并将本单位值班名单与联系电话于2007年2月5日前分别报学校党委办公室(传真:66133382)和校长办公室(传真:66134021)。
七、寒假期间班车按节假日、双休日行运,3月9日(星期五)恢复上下班班车及工作班车。

各学院(系)、部门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师生员工,师生员工也可以通过上海大学校园网校部通知栏目查询。

特此通知



                    上 海 大 学
                   二○○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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