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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弘扬上海大学校园文化精神、展示学校发展历史及取得的成就、构建与“世界一流、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发展目标相匹配的校史展示平台,经学校决定,由上海大学档案馆负责筹建校史馆。上海大学现诚意向学校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关心上海大学发展的社会人士公开征集校史史料和实物。 一、征集范围 1、老上海大学(1922年10月-1927年5月) 2、合并组建为新上海大学的四所学校: (1)上海工业大学(1960年7月-1994年5月) (2)上海科学技术大学(1958年5月-1994年5月) (3)原上海大学(1983年5月-1994年5月) (4)上海科技高等专科学校(1959年2月-1994年5月) 3、新上海大学(1994年5月至今) 4、有关以上学校的其他史料和实物。 二、征集内容 1、实物类: 在国内外、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重大课题(包括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形成的实物; 在学校建设各重要历史时期形成的实物; 具有历史价值或纪念意义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校服、校徽、社团证件、借书证、饭卡、饭票、学生证、工作证、明信片等实物; 具有历史价值或代表性的教具、模型等实物; 学校师生员工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中获得的证书、奖杯、奖牌等实物。 2、声像类: 在国内外、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重大课题(包括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形成的影像资料; 在学校建设各重要历史时期形成的影像资料; 历届毕业生的合影照片;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的校园建筑、校园风光的影像资料;个人在校园内的留影等; 反映学校各个历史时期教学、科研、实习、实践活动的影像资料; 反映教职工和学生日常工作、学习、生活场景和文体娱乐活动的影像资料; 知名校友的影像资料。 3、文书类: 在国内外、专业领域内有影响的重大课题(包括科研成果、教学成果)形成的文书材料; 师生使用过的教材、教师教案、学生作业、实习方案等; 反映学校发展建设的文件资料、报刊等; 反映校园生活的各类师生自办刊物、纪念册等; 上级领导、社会知名人士及重要嘉宾来校视察、参观、访问或演讲形成的资料文稿及题词等。 三、征集方式 1、捐赠:对符合征集范围的校史史料和实物,上海大学档案馆将登记造册。对所有捐赠的个人或组织,上海大学将颁发收藏证书。捐赠者拥有优先使用权。 2、复制备份:持有人如有自己保存原件的意愿,但同意进行复制或仿制的,上海大学档案馆将对史料和实物进行缩微复制、数字扫描复制或仿真复制保存。 3、代管寄存:持有人如有保存原件所有权的意愿,经双方签订协议,上海大学档案馆可代管寄存。 4、征购:经专家鉴定具有珍贵价值的史料和实物,可进行有偿征集,具体办法面议。 四、展示方式 特别有价值的或反映学校发展历程中重大事件的史料和实物将作为校史馆常规展品,其他捐赠品将根据主题不定期进行展示。 五、征集办法 1、校史史料和实物持有人可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与上海大学档案馆取得联系,咨询相关事宜。 2、凡提供实物的持有人,请附文字简介;凡提供声像资料的持有人,请附文字简介,包括时间、地点、事由、人员姓名及职务等。 3、经确认具有收藏价值的史料和实物,上海大学档案馆将派专人登门征集。 4、上海大学档案馆将对以各种方式征集到的史料和实物进行分类、整理、编号,并妥善保管。对征集到的史料、实物进行展览时,经捐赠者同意,均会注明捐赠者的姓名。 六、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中国上海市上大路99号 上海大学档案馆 邮编:200444 2、联系人:洪佳惠 3、联系电话:+86-021-66133406 4、传真号码:+86-021-66133185 5、电子邮箱:homhom@t.shu.edu.cn 6、微信号:shuhomhom 验证信息请注明校史捐赠
上海大学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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