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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09年中秋、国庆节放假安排如下: 一、国庆节、中秋节一共放假8天,即10月1日至8日放假。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二、档案馆根据学校2009年国庆放假安排要求,10月1日至8日放假,不对外服务。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正常上班并对外服务。 特此告示 上海大学档案馆 2009年9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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